近期,陇西法院民事审判庭深入基层,现场调解一起经济纠纷再审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艾某系同村村民。李某向艾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利率及借期,后李某按约定偿还了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还。2018年7月艾某起诉李某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法院立案审理后做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李某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全部执行款。2020年李某又将艾某诉至法院,称其在该案件执行完毕后发现了一张艾某出具的五千元收据,艾某应当退回其多支付的五千元。
案件受理后,本院提起再审。主审法官先后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现年七十多岁且患有脑梗、行动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便带领合议庭成员前往当事人居住地进行巡回审理。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对收据均有争议,调解进入僵持状态。为缓当事人之间激烈的对抗情绪,合议庭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释明法理,向其讲法律、摆事实、说利害。最终原、被告均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合议庭快捷便民的司法作风称赞有加,至此,该起经济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陇西法院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多种审理方式,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克服机械办案、纸上办案的倾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努力离群众再近一点、调查案件事实再用心一点,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服务群众办实事之中,为陇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