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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三大活动八项措施”活动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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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推动学党史活动走深走实,司法局党组决定,在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具体做好“三大活动八项措施”:

        一、队伍管理“大提升”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爱国意识,爱家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动态化、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建立社区矫正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廉政风险防控点”。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行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到“六不准”:不准违法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变更事项;不准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不准徇私枉法办理调查评估案件;不准收受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不准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不准隐瞒不报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

二、监督管理“大规范”

      四是规范社区矫正业务程序。规范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解矫宣告及考核奖惩,入矫解矫程序。对象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制度;规范矫正小组、调查走访、电子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等制度,杜绝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未经批准外出或者逾期未归等情形。规范电子定位监控、定期开展定位核查。规范涉及涉枪涉爆、涉恐怖、涉邪教、有再犯罪倾向、患有精神疾病等社区矫正对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

      五是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每年开展社区矫正档案评查工作,成立档案评查领导小组进行案卷问题排查工作,认真梳理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和安置帮教案卷质量。集中组织排查档案中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梳理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档案,对排查出的执法司法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档案规范有序,符合要求。配备档案专盒、专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档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书写、立卷、归档,通过档案体现出执法司法工作。增强档案意识,规范减刑案件、撤销案件、档案填写、文书审批。

三、教育帮扶“大落实”

      六是落实帮教措施。严格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措施。落实采取信息化等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政治、法治、道德等教育活动。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化矫正,个性化分类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对刑满释放人员对安置帮教人员落实建档管理、安置救助和帮教工作。做到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指导鼓励安置帮教人员自主创业。三是做到对安置帮教人员自主创业补助经费发放到位或坚决杜绝对安置帮教人员再无帮教联系或事实上未在企业就业,未领工资等发放补助经费的问题。

      七是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按照相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对省内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必接必送,始终把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必送制度,无缝衔接,司法所要按照必接要求派工作人员接回刑满释放人员,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八是落实远程视频会见。做到按照《甘肃省远程视频会见管理规定》依规办理对监狱服刑人员家属申请远程视频会见,加强服刑人员与亲属的沟通交流,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与监狱协调协作,安排专人负责视频会见工作,做好远程帮教会见服务保障,及时联系服刑人员亲属,核实信息,反馈办理结果,按期会见,提前对监狱服刑人员做好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