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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真相不畏难 创新程序保公平——通渭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

来源:定西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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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日前,曹某某诉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通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据审理,被告常某某前后在新疆和酒泉承包工程,原告曹某某在被告承包的工地上干活,约定劳务费按每天350元计算,至工程完工双方结算时,被告与原告协商变更劳务费为按每天320元计算,但被告一直未将劳务费27115元结清。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阶段后,原告没有提交相关证据,但被告却提供了一套看似近乎完美的证据链,工资收条、考勤名单、工程结算单、微信转账记录,甚至还为原告多计算了2.7个工时,众多证据均指向一个“事实”,被告只欠原告劳务费6320元。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对看似“明晰”的案情,法官却仍心存疑虑,便再一次询问原告:“你有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欠你的工钱?”面对法官的提问,憨厚的原告显得手足无措,只是一遍遍念叨:“活都是我干的,我在本子上记了工时,被告多算给我的工时我不要,我只要我自己该得的,但是钱确实没有付清,我说的都是真的。”与原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告常某某坐在被告席一言不发,眼神躲闪,全程委托律师代为发言。面对双方当事人不同的神态举止,法官敏锐地觉得此事必有蹊跷……考虑到可能是法庭严肃的气氛导致原告过于紧张而无法正常举证,且由于原告提到的自己记工时的本子在安检时存放在储物柜中,法官便决定休庭进行调解。休庭后,法官与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谈,原告取出了一本已泛黄但保存完整的小本子,法官了解到原告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但用自己的方式标记了上工、休息、吃饭等详细记录,甚至在工程中被告支付的一两百元的生活费都记录地清清楚楚,法官决定与被告常某某单独谈话。谈话期间对其苦口婆心地劝说、权衡利弊地告诫,最终常某某承认欠款属实,并愿意分三次偿还原告的劳务费26000元。目前,第一笔劳务费6000元已交付原告手中。该案的顺利调解,是办案法官牢记为民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娴熟驾驭庭审、创新程序开展司法审判的一个缩影,也是通渭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