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渭源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10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被公司拖欠的工资(3人因事不能到现场领取的由家人代领)。在发放现场,参加仪式的农民工白某某说道,“被拖欠了这么久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渭源县法院对我们这些农民工案件的重视”。
原告万某某等10人诉被告王某某、吴某某及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渭源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份作出判决,由三被告给付原告万某某等10人劳务费共计102795元。被告吴某某、某某建筑有限公司不服渭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上诉至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院审理,维持原判,驳回诉讼请求。上诉驳回后,万某某等10人于2021年8月20日,向渭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告王某某、吴某某及某某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劳务费共计102795元。法院立案执行后,办案人员及时联系被告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并详细解释了强制执行对被告产生的不利影响,慑于法院“执行风暴”的执行压力,最终被告主动将涉案劳务费交至渭源县人民法院。至此,10名农民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法院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今年以来,渭源县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共执结涉劳务纠纷案件93案,共计金额504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