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制度施行以来,陇西县检察院聚焦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保护未成人年合法权益,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交通安全领域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陇西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中,发现部分道路沿线中小学校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拍摄录像等方式,对部分道路沿线学校门口路段未安装警示牌、减速带及警示标志性闪灯,道路警示牌、减速带严重破损,道路警示牌不统一、不规范、位置设置不合理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并与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等规定,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双重目的”,对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实践性进行评估,经及时汇报、逐级请示,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向负有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下一步,陇西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热点领域,从检察公益诉讼的角度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探索,加强涉未成年保护公共利益保护,通过个案办理,加强源头预防,推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面的良性循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