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渭源县大安乡向县综治中心上报一起重大矛盾纠纷,该矛盾涉及人数较多、历时较长,经排查分析,有可能引发群体性“民转刑”案件的风险。大安乡综治中心在开展工作中发现,在大石岔村阳坡台社在实施村级主巷道硬化项目中,王某清与王某龙发生新的矛盾,双方积怨已久,并且各自代表5至8户村民意愿,互不相让,大安乡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化解难度增大。县综治中心接到大安乡上报的矛盾纠纷后,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并研究提出调处化解方案,发挥“吹哨”作用,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大安乡现场进行调处。
8月27日,县综治中心分管领导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扫黑办、县综治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大安乡大石岔村现场调解王某清与王某龙之间的矛盾纠纷。
工作组一行到达大安乡大石岔村部,同大安乡综治中心和大安乡派出所负责人、大石岔村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等人一同会商王某清与王某龙之间的矛盾纠纷,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调处措施。之后,工作组一行同大安乡综治中心和大安乡派出所负责人、大石岔村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等人分头入户,直接到王某清与王某龙以及涉及的相关农户家中,走访调查、宣传政策、解答问题。通过了解掌握,王某清与王某龙系兄弟,该兄弟二人的住宅与另一同胞兄弟的住宅北面有一条村里的主路,南面有一条便道供三户人家日常通行,便道的东西两侧分别连接上述村里的主路,该便道呈字母“C”型将三户人家包含在内。由于种种原因,王某清与王某龙之间的矛盾已积攒多年,双方也曾多次出言不逊、辱骂对方,因此,兄弟二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今年8月份,在实施村级主巷道水泥路硬化项目中,该兄弟二人因硬化路段发生纠纷,阻止了施工的进行。为此王某清向渭源县北寨法庭提交了民事诉状,要求王某龙不得阻碍王某清房屋门前及右侧通往村里主路的便道的水泥硬化施工。但王某龙辩称自己从未阻碍王某清房屋门前的水泥硬化施工,阻碍的路段是王某龙的林地及通往农场的路段。为此双方争执不下、互不相让,严重阻碍了施工进度。
工作组一行先后深入到王某龙、王某清等村民家中,重点对这两家做了调处工作,工作人员讲解了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相关政策,耐心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怨言和矛盾发生的根源,对当事人双方做了细致解释工作,劝解当事人要互谅互让,配合乡村实施的惠民工程,当事人双方表示赞同工作组的意见和调解方案,等待北寨法庭判决结果,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并尊重法律按判决执行。同时双方尽力克制,以后再不发生吵架现象,积极配合乡村实施的巷道硬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