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宋飞飞等42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即“7.10案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优质案件”。临洮法院是唯一荣获该项殊荣的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宋飞飞纠集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宋飞飞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组织内部层级关系清晰、上下有序。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充当地下出警队、插手经济纠纷等多种方式,聚敛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犯罪组织暴力特征明显,先后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及抢劫赌资、开设赌场、赌博等犯罪26起(涉枪案件3起)、违法活动8起,致伤群众40余人(轻伤8人,轻微伤16人),非法控制了当地娱乐行业,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9月4日,临洮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对宋飞飞数罪并罚,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宋飞飞等22人提起上诉。2019年11月12日,定西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选理由
●认定事实清楚
临洮法院审理查明,宋飞飞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内严格管理,对外先后对陇西县其他犯罪组织进行武力征服,确立了在当地的强势地位和非法权威,继而利用形成的非法影响力,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适用法律正确
该案审理期间,先后6次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争议焦点,并严格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为未聘请律师的33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临洮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宋飞飞等主犯加大惩处力度,从严判处刑罚,对积极参加者或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体现。
●“三个效果”充分体现
该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审理期间,临洮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庭审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审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等300余人旁听庭审,宣判后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情况,彰显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