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的非常感谢您”。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令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拉着承办法官的手不断感谢。
原来,渭源县法院会川法庭近日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告杨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曹某支付劳务费,由原告曹某提出被告杨某某给付劳务费1000元的诉讼请求,渭源县法院会川法庭受理此案。
立案次日,老人(原告曹某)孤身来到法庭,用非常无助的语气对承办该案的办案法官说:“法官,我不告了,钱不多,人我也找不到,联系方式也没有,也没给我打欠条,再不告了”。老人一连着说了几个再不告了,话语里透露着不甘和无助。办案法官听后连忙让老人坐下慢慢述说事情原委。原来老人今年已经60多岁了,这1000元劳务费系老人给杨某某药材地里除杂草所挣报酬,立案前老人曾多次向杨某某要钱,但杨某某一直推脱不给,老人无奈之下起诉到渭源县法院会川法庭,希望能够通过人民法庭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但老人没读过书,不认识字,且不懂法律程序,所以起诉后又不想告了,劳务费也不要了。办案法官掌握老人的实际情况后,力劝老人不要撤诉,我们会想办法联系被告。于是立即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杨某某,联系上杨某某后,办案法官先将老人的诉状内容告知杨某某,并核实老人请求是否属实。杨某某刚开始无动于衷,不断转移话题并强调自己没有打过欠条,于是办案法官心平气和、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老人的生活现状,杨某某终于被感化,认可了老人的诉求,并将1000元劳务费快速转付老人。至此,该案仅用一天的时间圆满办结。看着老人拿到自己劳务费后的微笑,办案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仅仅是渭源县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渭源县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心实意的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管当事人的纠纷有多大,案件标的有多少,只要起诉到渭源县法院,每名办案人员都会认真的审理执行,圆满解决群众诉求,全心全意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遗余力的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