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检察院在渭源县上湾镇常家坪村委会举行未成年人小蓉、小文(化名)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小蓉、小文的爷爷常某收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再三表达感激之情,激动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感谢帮助小蓉、小文的所有单位及工作人员!这些钱解决了我们家的急迫困难,我一定尽全力抚养两个孩子健康成长。”发放仪式中,还邀请了渭源县人大代表祁海勇和人民监督员仲生平参加。
市院刑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发现小蓉、小文的父母因刑事犯罪母亲遇害、父亲入狱,年幼的小蓉和小文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由年迈的爷爷奶奶临时监护,家庭经济困难。经审查,小蓉和小文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申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决定向小蓉、小文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为了加强对司法救助资金的有效监管和专款专用,在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与上湾司法所负责人、常家坪村委会代表、小蓉、小文的临时监护人常某签订了监管、使用司法救助金的四方协议。发放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再次鼓励常某,希望他能够重拾生活信心,合理有效使用救助金,让两个孩子健康成长。随后,办案人员到小蓉就读的学校看望小蓉,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蓉进行心理疏导,经过一番交谈后,小蓉慢慢打开心扉,表示将会努力学习,积极面对生活,感恩和报答帮助过她的人。
国家司法救助关系法律公平和百姓冷暖,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把检察为民办实事做精做细。今年以来,市院向5名未成年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6万元,让受犯罪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提升了司法公信,传递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