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县新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一位年迈的老人来到新寺法庭办公楼后坐在台阶处要求法庭替她解决纠纷。经询问,得知老人姓安,今年已72岁。安某自述生育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其一直随儿子生活,家里人一直对她不好,几天前因家庭琐事老人离家出走。安某表示她并不愿意起诉子女,但要求法官对她和家人的矛盾进行处理。在和法官交流过程中老人一度情绪激动,扬言自己随身携带两瓶农药,如果处理结果不能让她满意就要在法庭内服毒自尽。工作人员一边对老人进行安抚,指派专人对老人进行照顾,一边对她的基本情况和诉求进行了详细记载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同时联系其居住地村干部、当地派出所等部门了解老人和其子女的具体矛盾。
经了解,安某于30多年前离家出走,去年因年老体衰无法独立生活想要回家,经四个子女商议,安某儿子于去年3月将其接回家中生活。但因双方生活习惯不同,偶尔会有矛盾发生。对双方矛盾有了基本了解后,法官又分别和安某的子女进行了电话交流,四名子女都表示安某在他们年幼时离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安某儿子表示他们对老人以前的行为虽有不满,但现在母亲年龄大了愿意回归家庭,他们也愿意接纳并将老人接回家生活。可自老人回家后总是无故发脾气,动不动就离家出走,让他们一家感到身心俱疲。至此,法官对双方的矛盾有了全面的了解,老人的四个子女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老人与子女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导致双方产生隔阂。
随后,法官耐心和老人交流转移老人注意力,将其随身携带的两瓶敌敌畏悄悄收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法官劝解,安某儿子于当日下午赶到法庭,但老人因三个女儿未到法庭,认为儿女对她不重视,不愿接受调解。考虑到安某的三个女儿是因路途较远无法在今天赶到法庭,法官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老人,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同时,法官对安某打算服毒自杀的这一行为进行了批评,安某当庭表示自己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以后绝不再做类似的事。经过法庭全体干警九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亲情最终战胜分歧,晚上八点,安某由儿子接回家中。至此,一起可能由家庭矛盾引发的自杀事件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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