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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水渠经验”——临洮县八里铺镇水渠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经验材料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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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八里铺镇水渠村位于临洮县北部,距县城5公里、镇政府北1公里,212国道贯穿而过,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近年来,水渠村立足让群众少跑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通过多方联调,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

第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每天开门办公”制度。拓展村级综治中心“两会四室”功能,推广集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播推广阵地、群众说事室、调解工作室等矛盾纠纷“一站式”服务,落实“135”民情工作法和“四办”工作法,镇村干部联合坐班,方便群众办事,实现辖区内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只跑一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办理实事36件,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预先排除了产生矛盾纠纷的风险。二是实行“排查问题日结”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网格制度在划分的1个二级网格和4个三级网格内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收集,对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镇综治中心。三是实行“周例会”制度。村调委会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对排查出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以书面形式送达并整理成卷宗。

第二,有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一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结合村“两委”换届,吸纳人民陪审员、律师以及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加入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切实发挥基层调解员队伍职能。二是发挥品牌调解室作用。依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省市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王天弼同志创立了“老王调解室”,确定每周二和周四为王天弼同志在村上的“矛盾纠纷化解日”,对疑难矛盾问题进行集中化解,同时,村调委会成员和他不定期深入社级开展“拉家常、化纠纷”活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村内、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三是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定期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训。目前,已举办法治培训班3次,接受法律咨询320余人次。

第三,有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坚持德治、法治和自治“三治融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四前”工作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注入真情,严格规范程序调解,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一是注重德治教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组建了水渠村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建成巾帼家美积分超市,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物品激发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开展“五好”家庭和好媳妇、好婆婆、好女婿等评选活动,以正面典型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家庭、邻里和谐,净化社会风气。目前,已开展志愿者活动4次,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兑换生活物品52件。二是坚持依法调解。建成水渠村法治文化广场,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例、格言、标语、漫画等,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在具体调解过程中,将矛盾纠纷中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讲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有法可依。三是活用村规民约。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广泛征集民意,将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充实到《水渠村村规民约》中,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对于依照法律不能完全化解矛盾的,运用法情结合调解,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提出若干方案供其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特有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水渠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2021年,水渠村共调处矛盾纠纷6起,化解率100%,及时有效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村内,水渠村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2020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治示范村。(定西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