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定西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面找准服务乡村振兴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选派35名干部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聚焦“建强村级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驻村帮扶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帮扶村群众帮办实事240余件。紧盯“三类户”重点对接帮扶,通过定期走访,监测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充实完善“一户一策”动态信息,找准帮扶措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两级检察机关全年共投入14.5万元,用于村委会硬件建设、文化阵地建设、资助贫困大学生及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开展消费扶贫认购帮扶村农副产品7.5万余元,积极促进农村群众经济收入,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突出关注民生,倾力保护农村弱势群体
突出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持续深入开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农村学校的落实见效,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利用“检察云课堂”开展法治宣讲35场次。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批捕6件11人,起诉7件19人。走访慰问农村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孤儿、特困人员及困境妇女202人。积极推进农村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向7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7.61万元。民事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5件,追回劳动报酬40余万元,临洮县院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件,积极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100多万元。
紧盯重点行业,用力保障农村公共领域安全
依法打击农村地区公共安全领域犯罪,受理农村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犯罪案件6件10人,起诉6件10人,办理非法行医案件1件1人。在公共安全领域持续发力,办理涉农村食品、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依法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维护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渭源县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抽查农村社会公共场所35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69处,促进了农村公共安全的保障。
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犯罪4件8人,起诉5件38人。漳县院对长期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扰乱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被告人成某某为首的17人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农村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09件135人,起诉214件251人。精准打击涉农村侵财经济犯罪,批捕123件170人,起诉199件321人。陇西县院主动介入网络犯罪案件,批捕33人,起诉80人,坚决守好农村群众“钱袋子”安全。妥善处理因农村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等民间矛盾引发纠纷56件,促成当事人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受理涉农信访件772件,其中来信134件,来访478件,电话143件,网络17件,做到100%受理,100%答复,努力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
发挥检察职能,奋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208件,起诉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6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问题,向有关部门及基层政府发送检察建议书126件,采纳率100%。临洮县院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提前排摸问题线索60多条、调取证据100多份,向全县18个乡镇、5个县直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在土地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黄河流域生态治理、非法采砂、采矿、食药品安全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竭力保护农村企业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两级检察院共走访农村企业120余家,协调解决问题23个,倾心尽力帮助农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漳县院办理农村涉营商犯罪案件3件3人,对涉嫌犯罪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依法不起诉2件2人,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办案服务发展。加强对农村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品牌理念,加大对定西“甘味”系列知名品牌和企业商标保护力度,助推“定西产品”向“定西品牌”转型升级,为农村企业高质量健康运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注重办案实效,有力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惩影响农村社会治理违法犯罪活动,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06件209人,起诉186件506人,办理“黄赌毒”案件,批捕28件43人,起诉37件72人。在办案中,注重发挥司法办案对农村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