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陇西县检察院通过依法履职,帮助6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5年的劳务费。
2016年1月,张某某承包了某建筑工程,并雇佣杜某某等6人提供劳务,口头约定每日180至220元不等的工资。2017年4月工程完工后,张某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对剩余的47800元劳务费拖延未支付。杜某某等6名农民工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向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陇西县检察院受理后,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立即展开了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杜某某等6人属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劳务费是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张某某对其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的数额也予以认可,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承办检察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某,从法、理、情的角度向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张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承诺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一周后,张某某将筹措的6名农民工的劳务费送到陇西县检察院。领到“血汗钱”的杜某某激动地说:“劳务费拖欠了5年,我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回来,感谢检察院,感谢办案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