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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康县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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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甘肃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视频推进会在兰州召开,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劭做了经验介绍发言,标志着康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康县公安对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厅、市局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永登会议)”的具体要求,以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重实践、求创新、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2019年执法质量考核位列全市第一、被省厅评为“执法优秀县局”。
       康县公安局将执法规范化纳入重点建设议事日程,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抓,全体民警共同抓”的工作模式。将原预审大队、案管中心、法制大队业务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法制大队,将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和高级执法资格的2名民警充实到法制大队,抽调6名同志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管理员,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法律素养高、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法制工作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实施“法制民警联系包片制度”,实行“点对点”监督指导,对包片法制民警和办案部门实行捆绑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局领导班子带头,凡召开党委会(扩大会)必学法,先后开展会前学法18次。2019年以来共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12期,培训民辅警700余人次;参加旁听庭审20次、与周边兄弟县局开展法制工作交流活动5次;邀请市公安局法制业务骨干和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专题培训6期。针对近年来康县多发、易发刑事、行政案件发案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大练兵“六个一”活动,召开案件分析会、案件办理流程研讨会,解决了民警日常执法困惑,提升了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在深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针对县财政十分困难的实际情况,坚持利于长远、服务大局的原则,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最终确立了以政府招标、购买服务、分期付款、跟踪管理为途径,聚力打造“一个中心”、升级“五个场所”、完善“十一个办案区”的执法办案管理场所建设工作思路,实现了办案场所建设区域全覆盖。投资396万余元,将原来的8间功能用房、不足160平方米的办案区升级改造为18间功能用房、500多平方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具有示范效应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解决了一线办案部门就近办理案件的需要。6月10日,陇南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推进会在在康县召开,与会领导通过实地参观交流,对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遵照省厅主要领导“就近共享、集中使用办案区”的指示精神,立足县域特点,按照康北、康中、康南、重点集镇区域划片建设的思路,升级改造了五个基层派出所办案区,构建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办,一般案件片区办,简单明了的案子办案区办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和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对每一起案件从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适用措施、移送起诉、案卷归档及全要素录入等环节均严格审核,全流程监督。建立案件执法质量、全要素录入网上巡查机制。将案事件全要素录入作为把好执法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法制部门每天对案事件全要素录入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并通报,局主要领导每晚21时至22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微信群进行调度,对存在的问题,明确到所队和办案民警,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案件考评、执法追责机制。实行逐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办案部门年终考核及个人评先选优立功受奖相挂钩,对执法质量单项考核靠后的所队实行 “一票否决制”。
       刘劭在发言中表示,康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康县公安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整合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措施,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情怀和担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