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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二督察组对康县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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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贯彻省、市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安排和部署和市直单位9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直单位9个部门在全市就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近日,市第二督查组组长王玉海一行到康县进行督查,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金文、县教育局副局长黄钧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王坝镇中心小学、康县一中、碾坝镇中心小学,实地检查学校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和学生宿舍安全情况,翻阅安全防范方面相关资料,对校园监控硬件的建设展开检查,仔细查看监控室是否正常运转,了解监控录像存储的时间,并强调必须保证监控到位、存储到位、证据到位。接着,督查组查看男女生的宿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严禁出现异性管理宿舍的情况。
        最后,督查组听取学校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询问学校对《关于进一步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害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并对各校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束后,在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会上,王金文副检察长就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汇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随后,县教育局及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督查组组长王玉海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践行为民初心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检校合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措施,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师德教育,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王玉海最后指出,要把这次督查工作当成改进工作的契机,切实做到以督促改,对督查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