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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未成年司法救助,用“检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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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两当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受理一宗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家属系未成年人,3岁的花花(化名)在案件发生后成为了“事实孤儿”,接到线索后,第三检察部干警立即展开行动,在对被害人近亲属家中、居住的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认为花花(化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发挥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向花花(化名)的爷爷陈某告知国家司法救助有关政策,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向院领导汇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晓铭检察长表示,花花(化名)司法救助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问题,我们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身职能作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方式,解决未成年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切实体现人民司法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难。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此次未成年司法救助是县检察院首次办理,不仅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对未成年司法保护的一次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更为今后落实办理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安全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