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16时39分,宕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电话报警,称“县城北山发生火情”。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依法查明,城关镇红光村居民李某在北山退耕还林区燃烧香烛、冥币等祭品引发火情。违法行为人李某涉嫌违反《宕昌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宕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