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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巧调解 柔性司法显温情

来源:文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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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文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内,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立案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和好,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原、被告二人经自由恋爱,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但妻子认为近年来丈夫对家庭及子女关心较少,经常打牌、喝酒,没有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心灰意冷,便诉至法院。经了解,原、被告二人并没有较大的矛盾,只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原、被告的孩子一个17岁,即将参加高考,一个12岁,都处在成长的关键时期,且原、被告都不是真的想离婚。考虑到这些情况,立案庭办案法官决定邀请擅长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员,并由两名法官共同参与积极进行诉前调解。起初被告不愿到法院参加调解,认为家里的事情不应到外面去说,经办案法官多次联系,打消被告的顾虑,将原、被告二人约到法院,在家事审判庭进行调解,让当事人在轻松、温馨的环境下诉说自己心中的想法。为了和当事人拉近距离,办案法官褪去法袍、穿上日常便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会担起家庭责任,与妻子多沟通,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家庭,妻子也表示愿意给丈夫一个机会,双方重归于好。

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只是为了吓唬对方,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要坚持“修复感情、挽救婚姻”与柔性司法的审判思路,采取恰当的调解方法,促进当事人的沟通、说出心里话,消除夫妻双方矛盾,努力促使双方重归于好,破镜重圆,尽可能维护家庭的完整,让家事审判充满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