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陇南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千万合同大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1-14
字号:A A    颜色:

  陇南中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人和”,调解工作成果显著。

  近日,在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兰州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未支付剩余工程款,遂向陇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并申请对剩余未结算工程量进行鉴定。


  

  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在开庭前提前研究案件,吃透案情。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从庭审情况判断,双方已就大部分工程量进行了结算,被告前期付款较好,为大型国企,履约能力强,原告迫切希望能通过调解,年前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存在调解的基础。本案关键在于剩余工程量几百万未进行结算,如果按照原告的申请进行鉴定,势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较大的诉累,并且被告还提出让原告开具发票,但其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反诉,如果不能调解,被告开具发票的请求还得另行主张,增加诉累。针对上述问题,合议庭确定了调解优先的思路,向原告讲明了涉及的诉讼风险及鉴定产生的诉累,向被告也讲明如调解不了,其提出的开具发票的要求还得另行主张。
  庭审后,合议庭考虑到原告在兰州,被告在北京,考虑到近期的疫情防控因素,决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在电话调解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的观点,双方当事人也比较认可,经过两个星期不断通过电话和微信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仅解决了结算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还解决了未结算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约定了支付时间,同时还解决了原告向被告开具发票的问题,约定了开具发票时间。并且双方对于其他问题,互相出具了承诺书。主审法官将打印好的调解书邮寄至被告签字后寄回,又邮寄至原告签字,最终本案完美调解,不仅解决了诉讼请求范围内的问题,还解决了诉讼请求之外的问题,彻底对本案进行了化解。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对陇南中院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赞扬。

  今后,陇南中院在审判工作中,会继续加大调解力度,继续能动司法,切实做到为民服务,为陇南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