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涛提供资金,雇佣、指使王某军、达某海在赌博场所高利放贷,被告人张某军提供赌具、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从中抽头渔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本息时,对其采取言语辱骂、威胁、贴报、跟踪贴靠、拦路等“软暴力”或者用殴打手段进行讨债,进而强拿硬要并占用他人住房,充当“地下执法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滋扰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任某涛为纠集者王某军、达某海为成员的恶势力。 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采取一案一证进行证据展示并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权利。社会各界群众同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