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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作善成回应群众新期盼——临夏州检察机关推进平安建设亮点工作综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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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平安这一最基本诉求,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效关,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主动融入平安临夏建设,持续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司法公信、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保民生,持续纵深推进非公经济发展……

  2021 年,临夏州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职,以慎终如始的姿态,在推进新时代平安临夏建设的进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扫黑除恶:扫出一片朗朗晴空

  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政策界限,全力扫除黑恶、深化源头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临夏州检察机关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2021年4月26日,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民营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在办理临夏市博爱医院、华山医院、现代妇科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办案组全体干警加班加点悉心研究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依法纠违、追捕追漏等检察职能。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80人次,涉案财物的扣押、查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13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补充侦查,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及检委会议讨论案件定性定罪问题。阅卷200余册,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材料800余份、证人证言1000余份、现场勘查、鉴定意见、音像资料400余份及2000余份各种书证,审查起诉环节补充取证100余份,形成了10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100万余字的出庭预案。

  全案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2人,提出补侦意见132条,监督立案1件,纠正漏捕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

  审查起诉后,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法院全部予以支持。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医疗机构审批监管不严、医保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医疗监管机构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149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实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临夏州检察机关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03件817人,起诉1137件1608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人,起诉20人,制发检察建议1份。

  听证会:听出优化营商环境新理念

  “本着‘应听尽听’原则开展检察听证,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既是‘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也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广河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听证会后,各听证代表形成的共识。

  2021年5月18日,广河县检察院就一起涉民营企业单位行贿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工商联代表、律师等出席听证。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案件经过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按规定报上级院审批同意后依法作出了对涉案企业及负责人周某某、直接责任人白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之所以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建立在深入走访、详细了解案情和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的:涉案企业累计纳税逾2.6亿元,解决就业360余人;多年来通过社会各种渠道捐款捐物累计1.4亿元,给社会作出了一定贡献;涉案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

  “下一步,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案企业分别发出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给涉案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求涉案企业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内容全面整改落实,并持续跟进后续情况。”广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礼平表示。

  公开听证方式进行案件审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开展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落实。2021年,临夏州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15场(次),让广大群众以看得着、听得见的方式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少捕、慎捕、少监禁”: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控辍保学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临夏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因案“辍学”问题,把检察工作服务、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着力点精确到每一个失辍学学生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涉轻罪未成年人,同时做好后续工作,帮助他们及时进入校园,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和全社会的关心与呵护。

  东乡县检察院在审查提请逮捕未成年人马某某涉嫌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无前科,是在偶然因素的介入下,与同伴共同实施盗窃且数额较大。但如果逮捕,其将痛失接受教育的机会,人生也将走向另一个方向。

  是把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羁押在看守所?还是充分释放司法温度和善意,让他留在课堂上?承办检察官陷入深思。

  在经过审慎审查后,检察官向检委会提请讨论该案,并提出马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无逮捕必要意见。最终,检委会结合案件实际,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让马某某尽快回归校园,切实让父母能够时时监护到位,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第二天,分管副检察长根据检委会意见,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访马某某家、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措施。同时,指派一名干警和班主任老师建立联系,及时掌握马某某在校状态。

  秉承一颗关爱之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临夏州检察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用实际行动让误入歧途的孩子回归校园,重走美好人生路。2021年,监督立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件,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6人,不起诉23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8场(次)。

  网上阅卷:实现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操作过程简单便捷,不仅节省了去现场阅卷的流程和时间,而且案卷的传输也安全高效,切实为律师提供了便利。”作为在临夏县检察院首位通过网上阅卷的律师,田律师对检察机关提供暖心服务表示赞许。

  2021年11月20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田律师的电话预约阅卷,主动告知其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网上阅卷,并详细介绍了阅卷流程。在案管工作人员指导下,田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下载电子卷宗,顺利完成互联网阅卷工作,实现了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网上阅卷,实现了“线上预约,线下阅卷”到“直接网上阅卷”的转变,律师现如今从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兑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承诺,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也体现了信息化时代便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仅仅是临夏州检察机关凝聚检察力量,做好服务保障、维护民生民利重点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1年,临夏州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原则,救助困难群众13人;接续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支持起诉54件,农民工追回欠薪50余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农户上门服务1200人(次),通过帮助卫生整治、动员疫苗接种、法律政策宣传、寒冬送温暖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开展卫生整治、文明劝导、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150人(次),以实际行动助力美好临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