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虎,男,1978年8月生,东乡族,甘肃东乡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和经济学学士,200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临夏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法官”“ 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202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政治坚定 扫黑除恶护大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彦虎作为临夏州法院扫黑办主任,带领刑事审判团队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准确、有力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查封、扣押、冻结的黑恶势力财产及违法犯罪所得,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做到“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他作为承办法官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严厉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秉公执法 勇挑重担保稳定
在十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马彦虎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热爱,以及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不拈轻怕重,勇挑重担,是临夏全州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三年来共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49件,案件连续多年来没有上访涉诉案件。
在办案中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强化质量意识、铁案意识,视质量如生命,做到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特别是对死刑案件不放过任何影响定罪量刑的细节,坚持“确定无疑”的最高证据标准。多年来报送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证据等问题而不予核准的情形,确保了死刑案件“零差错”。
情系百姓 化解矛盾谱和谐
在马彦虎身上,不仅体现着刑事审判法官严肃威严的浩然正气,更体现着一颗心系人民的火热柔情。实务中,他善于用和谐思维观察纠纷处理案件,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近年来,他共参与和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件,其中附带民事部分调解13件,调解率46%。
马彦虎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刑事法官不仅要有铁面无私的人格,更要有一种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品质。在工作和生活中,他更是以这样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办案中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五个严禁”“三个规定”,秉公执法,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在生活中,他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所在团队多年来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