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充分利用起现代化网上办案手段,在理清主要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后,法官与案件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了充分沟通,说明了当前疫情现状和办案形势,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案件进行网上调解。当事人本担心这场调解将会因为疫情被拖延至遥遥无期,而法院“主动”的联系让他颇感兴奋,点击“接听”后,一场线上调解工作就此展开。
为了协商案件调解方案和具体细节,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进行了沟通,并组织双方同时在线,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手机微信对案件进行了网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娘某于2020年6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普某欠款本息共计12428元。随后,双方通过微信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确保了调解工作的真实、合法、有效。疫情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将到法院领取纸质版调解书并履行各自义务。原被告对该案成功调解非常满意,感慨地说:“太感谢夏河县人民法院了,在这个特别时期,不出家门,案件就能办结,既避免了出行的不安全,又节省了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但场所的关闭不等于服务停止,而是将相关事项由线下办理转为线上办理。夏河县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既发挥了审判职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又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的无缝衔接。全民共同抗疫时刻,夏河县人民法院在防控同时将继续利用移动微法院、电话、微信等办理案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甘南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