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学习暨业务工作分析研判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育红主持会议,州院员额检察官、刑事检察一部、二部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宋永红解读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重点强调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具体内涵、运用情形等,通报了2020年1至2月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和六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即将开展的“月通报、季分析”工作制度及业务工作数据推进表进行了说明。
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隆全全程参会,对全体员额检察官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评价指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每位检察官在办案中要切实负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二是加强学习,科学、灵活运用《评价指标》。各办案检察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在工作中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锻炼、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三是围绕主责主业,落实工作责任。要做好工作台账、理出工作清单,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四是持续推进“季督查、季研判、季通报”的工作制度,发挥好州院对下“监督、指导、服务”的作用,实现对全州检察办案活动的综合评价和宏观管理;五是围绕数据抓业务、围绕数据抓提升,强化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具体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甘南州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