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检察机关为农民工追回劳务费
“检察官,我已经73岁了,是农村五保户,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了,生活压力重的很,不然一把年纪了怎么会跑那么远的地方去打工。请你一定要帮我拿回工资呀!”老人韩某某哽咽地说。近日,甘南州夏河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韩某某追回了劳务费。
2021年2月,夏河县检察院干警在与法律援助律师商讨案件时,得知了韩某某为讨薪奔波的情况。他们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建议他向夏河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因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夏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主动到其家中走访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得知,韩某某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在王某某与当某某所承建的工地做看守库房和门卫工作,工作期间劳务报酬为36000元。王某某与当某某支付5500元后,剩余30500元经韩某某多次催要未果。
夏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韩某某已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而王某某与当某某多次推脱剩余劳务费,导致韩某某合法权益受损,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3月4日,夏河县检察院向夏河县法院送达了民事支持起诉书。5月24日,经过检察官、法官和法律援助律师多次调解、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为这场历时多年的追讨薪资“持久战”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