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州卓尼县人民法院被授予“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卓尼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专项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行动,2020年6月顺利审理了全州涉案人数最多、涉案罪名最多、影响最大的张某某、杨某某等4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专案,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提高政治站位
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政治性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刀锋所指的是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卓尼县人民法院党组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认识上不断提高,责任上不断压实,督导上不断跟进,审判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斗争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卓尼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部署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印发《卓尼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开通扫黑除恶热线(0941—3625513),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主动担责,敢于碰硬、靠前指挥,把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上,对本院涉黑涉恶案件整体情况心中有数,对重案要案审判进度心中有数,对复杂案件焦点问题心中有数。并就重大案件,由领导班子亲自调度、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制定了《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押解警务安全保障预案》《后勤保障方案》《舆情应对预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强化联动合力
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协同性
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及政法机关共同努力,卓尼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与其他政法机关合力打好整体仗,紧紧围绕两高两部颁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从证据收集、工作衔接、认定标准、办案程序等方面统一规范。在疑难复杂的张某某等4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专案侦办审理过程中,卓尼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形成联动机制,落实会商制度,适时提前介入,按照审判的标准和要求,就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就“恶势力”犯罪的定性和法律适用展开联席会议,统一了执法思想、明确了侦办方向、加快了审理进度。
同时,卓尼县人民法院健全涉恶请示汇报机制,完善网格化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指派专人负责案件数据上报、案件审理信息收集等工作,对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坚决杜绝因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进退无据情况发生。在张某某等4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专案审理过程中,积极协调公安交管、疾控、医疗救助、融媒体等部门单位,抽调全州法院警力129人、警车25辆,参战干警200余人,运用信息化手段,集中整合警力资源,充分调动审判力量,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安全、有序的开展,确保整个案件不停、不等、不拖,高质量快审快判。
加大审判力度
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精准性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高度前所未有、深度前所未有、广度前所未有,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前所未有。卓尼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出重拳、下重手,紧紧围绕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确定的10类涉黑涉恶案件,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发挥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人民陪审员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实现“稳、准、狠”的打击目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对于案情敏感、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牵扯面广的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和张某某等4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专案,制定详细路线图、时间表,提高办案质效,对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严惩,该严则严,该宽则宽,罪当其罚,一审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形成持续震慑声势,充分彰显了除恶务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卓尼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142.35万元,查封房屋23套、扣押车辆6台,全方位、全过程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的可能性,绝不给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
扩大宣传效果
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广泛性
宣传工作既是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又是促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方式。中办、国办《通知》要求,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卓尼县人民法院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发布《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定期抽调干警前往乡镇宣传讲解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卓尼之窗”“甘南法院网”,新媒体“新甘肃”客户端和“卓尼县人民法院”“甘南州中级人民院”自媒体,统一宣传口径,注意宣传角度,通过新闻宣传、案例报道、经验推介等方式,对卓尼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让黑恶势力无处可逃,让公平正义不再迟到!
在张某某等4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专案公开审判期间,卓尼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全程公开直播,直播点击量超过1000万次,确保专项斗争成果能被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参与,充分展示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并制作《利刃出鞘·除暴安良》扫黑除恶案件还原专题片,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嚣张气焰,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威严,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强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继续深挖彻查
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彻底性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是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措施。卓尼县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线索排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核查”活动,建立甄别、移送、会商机制,根据州中院及省高院《关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知》,卓尼县人民法院组织专业合议庭对2014年至2020年已审结并生效的215件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其中对同一当事人胜诉三次以上的案件进行重点梳理排摸,将涉案三人名单上报至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2014年至2020年度的176件刑事案件进行线索排摸,未发现有关于涉黑涉恶涉霸线索。
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摸的质效,卓尼县人民法院制定了“一案三审查制度”,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由承办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摸,并施行一案一表,随案装订入卷。在这一制度施行以来,目前未发现有关涉黑涉恶方面的线索,发现2起属于行政治安处罚的案件,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局处理;另发现1起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判处了刑罚。
朗朗乾坤,正气盈盈;法槌声声,正义昭彰。
卓尼县人民法院将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持续加强典型案例指导,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持续强化干警履职保护,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从实攻克重点难点问题;持续铲除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面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以千钧之力、雷霆之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行,以一杆公平秤、一颗为民心,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更大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