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前,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庭长马锡五在庆阳市华池县的田间地头审理了著名的“刘巧儿”艺术原型封芝琴婚姻纠纷案,被边区群众亲切地称为“马青天”。
进入新时代,庆阳市法院高度重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挖掘与传承,不断丰富和完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弘扬和拓展其时代价值,融入到智慧法院建设中,实现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庆阳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山区交通不便。深入农村、巡回审判是庆阳市法院干警工作的常态,几张桌子、几把椅子搭起的法庭虽然简易,但却拉近了群众的距离。
这种走出机关就地办案,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变“坐堂式”为“座谈式”的传承,是“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于形式”的与时俱进,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4月21日,华池县城壕镇农贸大集,赶集的群众络绎不绝,街边文化广场,一场严肃的刑事审判吸引了大家驻足旁听。
当天,华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某于2021年11月13日酒后无证驾驶小型客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华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应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华池县法院在征得被告人张某某的同意后,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旨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庭审结束后,案件主审法官王保中依托“集市法庭”,还就农民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相邻关系、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和释明。
村民们纷纷表示巡回审判,既方便生动又贴心实际,他们十分欢迎,深受教育。华池县人民法院这种坚持深入一线办案、“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法,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庆阳大地开花结果的缩影。
4月13日,正宁县人民法院永和法庭巡回法庭设在农家果园,公开开庭审理丁某某诉巩某某苹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起诉、答辩、质证、认证、辩论、调解和最后陈述程序,在严肃缜密的庭审后,法庭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5月27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后官寨人民法庭、环县人民法院木钵人民法庭等8个人民法庭集中挂牌。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卢小栋介绍道:“巡回审判点的挂牌,搭建起有利于纠纷解决、方便群众诉讼、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将多元解纷的‘最后一公里’进行有效延伸,提升群众多渠道获得司法审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以案释法,消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用新时代的作为践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司法理念,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内核。”
据统计,近五年庆阳法院巡回审理案件2137件,现场调处纠纷1934件,让民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