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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小记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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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崆峒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法官你好,我想打官司,但是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费承担不起,可以缓交吗?”崆峒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您好,您可以在立案时向我们提交诉讼费缓交申请书及所在社区街道办或所在乡镇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即可为您缓交诉讼费。”4月14日,崆峒区柳湖镇居民马某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后,经工作人员了解,马某要起诉平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涉案标的210万余元,按照规定,立案时需缴纳诉讼费23615元,但马某无固定收入来源,且一人要抚养三个孩子,生活困难,希望能够缓交诉讼费。马某在立案时携带了咨询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诉讼费减免缓申请。工作人员指导马某填写了“减免缓诉讼费申请表”,经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审核,认为马某符合诉讼费缓交的条件,遂批准其缓交一半诉讼费11807元,为马某快速顺利完成了立案工作,马某对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