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堂兄弟因通行道路拉锯多年,宁县法院现场执行后...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26
字号:A A    颜色:

  近日,宁县法院传来一条好消息,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1.jpg

  高某甲和高某乙系堂兄弟,两家比邻而居。两人承包地相邻,高某乙在修建房屋时,兑换了高某甲承包地南头的一部分,但未预留相应标准的通行道路,自2005年起,两人为预留通行道路多次协商未果,形成纠纷。

  高某甲因为通行道路受阻,无奈提起了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高某乙为高某甲留足2.3米宽的通行道路并排除路面设置的障碍,高某甲向高某乙补偿通行道路占用承包地的费用2000元。

  判决生效后,高某乙并未如期履行判决义务,高某甲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高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先后4次到执行现场执行,但双方积怨较深,互不相让,甚至恶言相向,执行陷入了困境。

2.jpg

  执结案件是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宁县法院干警奔赴现场,在3名村干部的协助见证下,开展强制执行。现场执行纪律宣布后,执行干警一边丈量、划定争议路面界限,一边向被执行人说明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高某乙还是拒绝执行生效判决。执行现场的干警们随即对高某乙宣布了拘留决定,采取了拘留措施。在准备送押拘留所时,执行干警和村干部并未放弃善意执行的可能性,对高某乙耐心细致地进行了最后的释法说理,高某乙抗拒执行的思想终于有所松动,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同意配合执行,执行人员便对其解除了拘留措施。执行工作有了新转机,执行干警搬离了路面上堆积的砖块,同时在装载机机械力量的助力下,水泥电杆、积土等障碍物得到了移除,高某乙也开走了阻碍道路通行的货车,高某甲自动履行了案件款2000元,本起相邻通行纠纷案至此顺利执结。

3.jpg

  法官说法

  相邻通行纠纷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高某甲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高某乙应当对相邻权利人高某甲在行使土地使用时提供必要的便利。高某乙在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时所造成的损失,高某甲应当予以赔偿。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难免会发生相邻权纠纷,希望民众能够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权利与义务,让利他人,也方便自己,愉悦生活,踏实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