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我左手扶握旋耕机的架杆,右手接听电话,秦某驾拖拉机从我背后倒车时车轮胎压伤了我的左手拇指。”
秦某:“当我驾驶拖拉机倒车准备拉旋耕机时,听到“啊”的一声,回头才发现了何某,到灯光下何某取下手套,其左手拇指已被压伤。”
某保险公司:“按何某当时所处的位置和姿势,秦某从背后倒车不可能压到何某的左手拇指,交警部门查看现场认为该警情不属于交通事故,不排除何某与秦某串通骗保的可能。”

这是金昌中院近日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时当事人的辩论发言,各方对交通事故是否客观真实争论激烈。事故发生后交警抵达现场时肇事双方已离开,现场无碰撞刮擦痕迹,也无目击证人,交警部门经走访认为该警情不属于交通事故,也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事故经过只有何某与秦某的陈述,办案法官也觉得,按何某和秦某所说,何某左手扶握旋耕机,右手接听电话,秦某从何某身后驾驶拖拉机倒车,高大的车轮与低矮的旋耕机相撞挤压何某左手拇指似乎不太可能。
为了能够查清事实,办案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案发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模拟和试验,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交警参与。由于事故现场在乡间小路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才到达了案发地。法官有序地指挥着当事人复原事故经过和事故现场,时不时地询问各方当事人一些问题,并对模拟试验情况进行了录像和拍照,法官及各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有了明确认识,随着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场模拟试验工作圆满结束。

秦某与何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官不辞辛苦来到事发现场还原事故经过,相信法院能公正处理本案。”
根据事故模拟试验结果,合议庭最终认定了这起交通事故,并判决驳回了某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办案法官没有简单的坐堂问案、“纸上谈兵”,而是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真相,准确作出判断,把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实践,将公正司法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