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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与金昌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合力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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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金昌市检察院与金昌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金昌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又一项新举措。

 

  《办法》的出台,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有益探索,对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在监督、协作配合上迈出新步伐。

 

  《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统筹衔接。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重点就人民群众关心、反映问题集中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城建、交通、城管、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专项活动、案件审查公开听证等工作时,可邀请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就检察机关办理的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行政检察案件,司法行政机关可协同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邀请检察机关参加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重大复杂敏感或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会商、研讨,联合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等。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院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推动协作机制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双方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的共同目标。同时,以此为契机,把检察力量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拧成一股绳,保持良性互动、常态沟通、相互支持,以“共识”促“共赢”,在落实《办法》的过程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不断巩固提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