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不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个不变 巩固扩大常态化斗争战果
坚持扫黑除恶专门机构设置保持不变,案件办理机制保持不变,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保持不变,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保持不变。始终坚持深挖打击高压态势,深入彻查打击黑恶势力,巩固扩大常态化斗争战果。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工作成效,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推动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可度。
二是抓实线索深度排查核查,严格线索移送机制,坚持将“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检协同,加大黑恶资产清缴处置执行监督力度,依法妥处涉案财产,注重严惩洗钱犯罪。
三是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在实践中完善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案件会商的具体做法,切实把好证据质量关口。遵循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格依法办案。
四是结合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公布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地址,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落实线索管理办法,及时将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移送院扫黑办。
三个“回头看” 提升常态化斗争整体水平
聚焦“三个回头看”,持续提升常态化斗争整体水平。
一是工作机制“回头看”。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前沿作用,强化与公安机关会商机制,明确侦查取证方向,精准提出意见,创新协作方式方法,提炼工作经验。
二是案件质量“回头看”。通过对专项斗争期间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过筛”,看是否存在“漏案”“漏人”“漏伞”“漏责”,同时总结经验及不足,有效提升类似案件办理水平。
三是社会治理“回头看”。针对专项斗争期间制发的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逐案建立清单、设立台账、督促落实,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切实以工作机制、案件质量、社会治理为重点,推动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两种方式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立足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一是深耕主责主业,严惩重点领域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1件;办理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领域类案件8件;办理涉及金融借贷领域案件4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1件。
二是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共建共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及“惩腐打伞”工作的日常监督,结合办理的案件,深入分析滋事犯罪的土壤、成因、找准社会治理、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缺漏,强化诉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规范整改,向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并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回复的督促,不断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治治理机制,努力实现行业秩序的明显好转。2021年以来,从案件中发现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公共利益维护。
一体推进 形成工作合力履行检察职能
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举报线索的及时流转、反馈,形成“一体推进,贯通协同”的常态化工作合力。各业务部门根据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任务分工,加强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和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督促执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对涉黑恶案件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组合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平安金川”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