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12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4.79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完善内外联动救助机制
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和《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受理、审查、审批、救助金发放等工作流程,明确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线索移送机制,做好司法救助案件启动前的沟通、启动后的汇报和救助前的审批等程序,确保了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通过多部门联动,更好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作用。
构建“检察+”多维度救助模式
天水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与乡村振兴部门合作等方式,开展多级联合救助,形成了“检察+助推乡村振兴”“检察+关爱军人军属”“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妇女维权保护”等多维度救助模式,由“坐等送案”转变为“主动问案”“积极寻案”,使司法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甘谷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家庭为困难户,案发后未得到任何经济赔偿,被害人无法得到有效救治。该县检察院遂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逐级上报省检察院审批,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并衔接民政部门、妇联、卫生局开展社会救助,为被害人争取到社会救助资金7400元,并为其在医院办理了阶段性免费住院治疗的相关手续。
打造“一揽子”救助工程
“我们既要帮助救助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也要帮助他们扶思想、树观念、立信心,切实提升司法救助的实效。”天水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
天水市检察机关通过采取就业引导帮扶、产业帮扶、协助纳入低保户等方式,打造“一揽子”救助工程,多措并举力促被救助对象摆脱实际困难,避免了“只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
同时,通过开展不定期回访,进一步加强对救助款项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每笔救助金都实实在在用在为被救助对象解决生活困境上。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已对80余户救助对象进行了150余次回访,跟踪解决救助对象在就业、医疗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救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