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强,男,出生于1974年5月,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主办涉黑涉恶案件,负责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王晓强同志参加工作28年间,多次获得“庆城县人民法院年度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8年3月,他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年度办案标兵”。2019年11月,其主审承办的蔡某某诉明珠公司、盖龙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优秀奖”。
培根锤炼 焠炼人民法官的忠心
王晓强在工作、学习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红色血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该同志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作为一名党员,无论审判工作多么的繁重,他都不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按照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专题党课”,将党的理论、政策学深悟透,并坚决贯彻执行。
迎难而上 筑就攻坚克难的决心
王晓强业务能力突出,于2019年6月被抽调至庆城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专职负责审理涉黑恶势力、村霸、保护伞犯罪及其他普通刑事案件。至今,庆城县人民法院共收涉黑涉恶案20件,其中15件涉恶、涉伞、涉霸案件由王晓强办理。在这15件案件中,涉案被告人68名,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1案共13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1案共53名被告人,涉保护伞1案1名被告人,涉霸案件1件3名被告人。在审理的11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因案情重大复杂移送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恶势力犯罪团伙1案共7名被告人,未认定恶势力1案共3名被告人。由庆城县人民法院判处的61名被告人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2名被告人被判处15年以上不满20年有期徒刑,6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12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39名被告人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对恶势力的“打财断血”方面,以上案件审理过程中收缴涉案车辆三辆,已收缴违法所得36130元,判处罚金及没收赃款数十万元,现生效判决已移送执行部门全力追缴。
王晓强承办的被告人周宝洲等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特派员及省扫黑除恶督导组成员专门了听取汇报;被告人黄文军、黄建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温喜梅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为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转交线索案件;被告人刘生强等人犯强奸、抢劫、介绍卖淫、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苏阳犯强奸、介绍卖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一案为庆城县第一起认定恶势力集团案件;被告人杨春宁等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陶发家、陶旺家、杜超、刘伟正等人25人组织、强迫卖淫、强奸、抢劫、寻衅滋事、传播性病系列4案、被告人敬德振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省纪委交办案件)及其余涉恶案件均为省扫黑办督办案件,被告人苏超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危险驾驶,被告人黄刚刚、蔡广龙盗窃、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慎审查证据材料,综合评判未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为此向省督导组汇报,并获省督导组认可。王晓强审理的已生效的涉恶、伞、霸案件,这些在县域、市域乃至省域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的案件, 无一被改判发回,对打击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练强内力 增强精准裁判的信心
王晓强抽调扫黑办后,组建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从讲政治、顾大局的层面,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出台的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明确目标,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克服涉黑恶案件普遍存在的参与人员多、作案起数多、持续时间长、证据繁杂的审理认证困难的特殊性,带领团队共阅卷400余本,召开庭前会议13次,书写阅卷笔录300余页20余万字,书写审理报告600余页近50万字,书写判决共500余页40余万字。在适用刑事证据的原则下,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分析认定涉黑恶案件的证据,对涉黑恶案件既不过分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及时就案件的审理中对法律适用重大疑难问题、与公诉机关的重大分歧,向上级法院层报请示研判,认真办好每一案,无一案违法违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严格自律 恪守清廉司法的公心
在工作中王晓强注重摆正自我同组织、单位的关系,作风正派严谨,清正廉洁务实,在任职期间,他始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初心和使命镌刻于心,时刻自律、自醒、自警,有着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用每一份实干成绩来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多年来,王晓强服从全院工作大局,在工作难题面前不推诿、不逃避,勇挑重任,能力杰出,顾全大局,任劳任怨,讲究效率,勤恳尽责,善于总结审判经验,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较强的担当意识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他说,虽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任务重、头绪多、责任重大,但他喜欢做有挑战的事情,越是有难度,越能激发他办理案件的激情。因此,该同志自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以来,始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始终坚守初心,严格要求自我,出色地完成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