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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四坚持四强化”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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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金昌市司法局坚持把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以“利企惠民”为宗旨,“政府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不断扩大承诺事项,规范承诺办理流程,加强全程督察指导,自创“12345”工作法,通过“四坚持四强化”,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落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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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分三批次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461项,其中,第一批审核公布事项105项,第二批审核公布事项179项,第三批审核公布事项17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办件量累计7.56万余件。同时,配合市政府办开展《金昌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金昌市落实甘肃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121项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经审查确定,两张清单直接取消许可事项10项、审批改为备案许可事项8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事项16项、优化审批服务许可事项87项。


坚持制度支撑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为进一步拓展和巩固改革成果,金昌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金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告知承诺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方式,探索失信惩戒模式。同时,为解决干部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诸多顾虑,金昌市司法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容错纠错及澄清保护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利企惠民优先


金昌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工作导向,聚焦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养老、医保、就业等民生问题,对标对表中央和省级要求,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政府部门(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或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原则上能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此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证明多、办事难和来回跑等问题。


坚持统一规范

强化统筹协调推进


在编制目录清单过程中,对承接事项,金昌市司法局坚持“两个必须”原则:国家部委、省级层面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办理权限在市级部门的必须承接;市级层面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办理权限在县区级部门的必须承接。对自推事项,金昌市司法局也提出“两个务必”要求:已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的事项,各级各部门务必全部实行;全年办件不足10件的低频事项,各级各部门务必全部实行。同时,为把控法律风险点,规范窗口服务单位,我们统一全市清单填报审核模板、告知承诺书格式及材料,实现实行标准、公布模板、公示要求的“三统一”。


坚持督察指导

强化督促落实到位


为做好日常监督指导,金昌市司法局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体系,列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内容。每年成立专门的督察组,多次深入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专项督察,现场指导各部门规范告知承诺文书,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且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违反承诺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