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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精耕细作 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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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多元救助”的原则,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办案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的实践载体,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N”多元救助模式,全面、及时、有效救助困难群众,真正“救”在点子上,“助”在心坎里,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社会帮扶相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着力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从2018年办理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额10000元,到2022年办理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额14.5万元。办理案件数同比上升400%,救助金额上升1350%。2023年以来,办理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40000元;上报政法委审批8件,预发放救助金额24万元,取得良好救助效果。


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加强内部联动,将精准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发现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办案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适时介入,或告知被害群众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或主动出击,通过发挥12309检察服务窗口的职能作用,对窗口办理的民事监督案件或者法律咨询案件进行排查,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将检察官提供司法救助线索数、成案率纳入到绩效考核,激励检察官积极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强化外部沟通联系,与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区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部门座谈,宣传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赠送司法救助案例,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对符合条件的应救尽救。


开通绿色通道,加强专项对口救助。将困难妇女、未成年、涉军人员、易返贫人员作为救助重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不断提高司法救助金,努力解决上述人员的生活困难。2018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6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未成年3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易返贫人员9人,发放救助金21.25万元。邀请民政、医保、教育、残联等部门参加司法救助集中发放,增加相关部门的获得感、认同感,从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


推动有效衔接,优化司法救助服务。实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步办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通报案情,给申请人办理民政临时救助、大病救助、教育帮扶等,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努力扩大社会救助与社会帮扶范围,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2018年来,累计为申请人办理发放民政临时救助30000余元,办理贫困生补助4人,大病补助20000元;为残疾申请人发放轮椅1辆,上门办理残疾证1人;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心理疏导20余次,办理未成年人申请人转学1人;向区扶贫办移送易返贫人口信息4人,给组织申请人参加劳动技能培训1人;通过街道向区文明办申报张掖好人参评1人,向区妇联报送关爱妇女信息7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司法援助鉴定1人。


常态化跟踪回访,巩固救助成效。在开展救助后,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救助对象的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同时,注重对救助举措是否落实到位情况开展监督,对在政策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切实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