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甘肃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全省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统一部署,近日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甘肃省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步部署开展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方案》指出,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格、规范、权威,坚持突出创建质量,采取全国、全省分级分步推荐形式,努力推荐评选出经得起实践检验、获得各方面广泛认可的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不断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方案》明确,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申报推荐、实地核查情况,2023年9月底前向中央依法治国办上报全国综合示范地区和项目推荐名单。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项目申报推选从今年7月开始至2024年8月,主要通过自评申报、市级推荐、填报材料、实地核查、评估评测等环节,确定全省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建议名单,经征求意见、省级媒体公示等程序后报批命名。
《方案》要求,要严格示范创建标准质量,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申报推荐地区和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评估,逐项审核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做好材料审查、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积极营造敢闯敢为、奋勇争先的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