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古浪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等五个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意见》明确,要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通报、协作配合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工作衔接,规范信息传递,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共同予以分析研判,形成打击合力,推动电子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要立足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未检+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未检公益诉讼融合监督新模式,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意见》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在发现涉电子烟违法犯罪线索或者立案查处重大案件后,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当跟踪了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情况,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能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重点查处一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违法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县烟草专卖局要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电子烟产品零售业务的违法情形。县教育局要组织对中小学生开展电子烟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学生举报、检举、揭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县检察院要对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发挥长效监管机制作用。各部门应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认真履职,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强大保障,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