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检察院、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矿区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推进祁连山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立足两地检察机关“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缘相近、文化相融”的实际,通过建立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作、业务交流协作、信息宣传协作等机制,努力推动解决按行政区划确定管辖案件调查收集证据不方便、定损事实不全面、生态治理难等问题,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意见》明确了两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及时掌握祁连山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特点,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祁连山跨区域民事行政申诉类案件的办理,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公益保护为核心的办案理念,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探索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在惩罚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垦复、消除污染等方式修复祁连山生态环境,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