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力度,为企业解忧纾困,促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制定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主要围绕线索受理、案件办理、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进行可查性分析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优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精准办案,把案件查办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建立涉企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全面评估案件办理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产生影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既保障司法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暂行办法》还对办理涉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磋商程序和公开听证作出具体规定。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在调查核实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事实基础上,还应当对涉案企业公司信息、经营状况、环保状况、企业合规建设、公司发展前景等进行详细调查,为案件处理提供基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