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检察院出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全体党员及干警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大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规范司法。
《工作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为依据,以传达精神、传递责任、传导压力、了解情况为主要目的,包含约谈主体、约谈对象、约谈原则、约谈方式、约谈分工、约谈要求和约谈运用等内容,通过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突出源头预防,适时监测和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敲响思想警钟,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工作办法》明确在两级检察院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基础上,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依据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和职权事项,坚持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针对性原则,突出源头预防,注重防范实效,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积极探索实践,提升能力水平,不断总结完善,在全市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工作办法》明确坚持严格管理与履职保障相结合,找准找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坚持预防为主与依法惩治相结合,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已发现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