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等六类报请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法官围绕罪犯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进行了法庭调查。刑罚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书,检察机关发表检察意见。合议庭既审查罪犯服刑期间的一贯表现,也审查罪犯的犯罪性质以及是否真心悔罪;既审查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也审查狱内消费水平、家庭经济情况。在举证质证环节,管教干警及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全面客观地展示了罪犯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狱内教育改造及财产刑履行等情况。通过综合考察罪犯原判罪行、主观恶性、服刑改造情况等因素,对不同的罪犯在减刑、假释时根据情况区别对待。真正实现了案件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相关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论形成在法庭。充分实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方式改革,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今年以来,武威中院以实质化审理为目标,抓实公平与效率,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新路径,在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全面推动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武威中院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514件,变更刑期幅度93件,变更率为18.09%。下一步,武威中院将持续探索和积累“实质化审理”的有益经验,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坚持全面依法审查、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杜绝减刑案件审理的“形式化”“唯计分论”,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