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超过办理期限的信访案件发出首份督办令,标志着陇南法院“有信必录”“有信必复”工作“来信来访立案录入→分流签收回复告知→审查评查答复送达→跟踪监督问责问效”全流程展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强化信访源头治理,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信必复”相关工作规定,要求9月1日起全面实施。“有信必复”是坚决兑现人民法院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庄重承诺,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推进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具体实践。
陇南中院把“有信必复”作为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推进问题实质化解、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推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的有效抓手,强化对录入人员和办信人员的培训演练和实战指导,协调两级法院办信系统改造升级,制定办信规程和操作要领,制作各类办信法律文书样式,同时,加强对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对已经录入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进行跟踪监督、问责问效,对超过办理期限和接近办理期限届满的信访案件,发出督办令和提醒函,有力推动全市法院“有信必复”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