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审判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保障。甘肃法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人大《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以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署要求,研究出台九项具体举措,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服务保障
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现代化审判理念,积极履行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坚决亮明诚信守法经营受激励、失信违法行为受惩戒、一时遇到困难给支持的鲜明司法态度。
优化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鉴定、在线保全等诉讼服务质效,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释法明理和风险告知,推动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裁判,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坚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分析处理问题,依法保障企业家正当权益,鼓励企业敢闯敢干。
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
严格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对认定企业构成犯罪或承担民事责任,需要处置法人财产的,不以企业家个人及案外人合法财产替代。依法严惩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受贿等民企内部腐败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推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
对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涉企案件,充分利用第三方合规监管机制,确保合规整改落到实处。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司法保护,坚决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保护守信践诺大力弘扬契约精神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涉民企行政案件审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府院联动,促进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提高司法建议质量和落实效果,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有效推动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搭车、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着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
依法公正善意文明执行
综合运用多种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实现权益。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严格规范、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大力营造爱商护企良好氛围
在全省法院筛选确定并公布一批“万名干警联万企”典型案例和为企业帮办实事案例,推荐选聘一批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观察员”,同步开展企业家代表委员“法院行”活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持续优化和提升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精神,严格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九项举措”,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重要作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