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检察院制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及《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方案》坚持刑事立案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重,按照“一个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求,调整优化检察机关内部分工,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监督工作,并通过完善“两法衔接”配套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及大数据分析模型,严格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流程,打通案件移送渠道,强化工作协同,确保“两法衔接”双向移送监督取得质效,助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办法》明确,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细化案件在受理、审查、处理等阶段的移送标准和程序。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刑衔接闭环管理,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现象,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配套机制、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等,狠抓落实,用可行的办法把两法衔接工作做实做优做强,助推法治庆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