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凉州区法院依申请人某银行的申请,依法向2案3名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从受理申请到发出支付令不到48小时,帮助申请人快速实现债权。
案例1:被申请人王某某与申请人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需偿还其名下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9000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利率为月利率3.9583‰。王某某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截止2023年7月20日尚有借款本金21999.61元及利息未偿还。申请人遂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王某某偿还申请人某银行借款本金21999.61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息随本清)。
案例2:被申请人杨某1与申请人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需偿还其名下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5000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利率为月利率3.9583‰,杨某2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截止2023年7月20日尚有借款本金1999.97元及利息未偿还。申请人遂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杨某1、杨某2偿还申请人某银行借款本金1999.97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息随本清)。
上述两案,凉州区法院立案庭收到申请人支付令申请后分流给速裁团队审理,速裁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送达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支付令申请书,并向被申请人询问对申请人申请要求偿还的借款金额有无异议并告知被申请人本院发出支付令后的法律后果,被申请人告知办案法官无异议,办案法官审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向被申请人王某某、杨某1、杨某2发出了(2023)甘0602民督7、8号支付令,责令被申请人王某某、杨某1、杨某2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给付申请人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息随本清)。
支付令发出后,王某某向申请人偿还了16000元,剩余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已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期限。杨某1、杨某2向申请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还清了支付令借款。
生活中,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为便捷的维权途径。今年以来,凉州区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14件,准予申请9件,已全部结案。下一步,凉州区法院将灵活高效运用支付令提升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快速实现债权。
法官说法
1.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2.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适用案件条件
①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已经到期;
②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③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④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4.需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①支付令申请书
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息
③证明债权存在、到期的相关证据。
备注:咨询法院是否有其他具体要求
5.法院收费
法院支付令案件的收费,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6.支付令的防御
①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无效。
②在书面异议中,债务人应当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及履行提出异议,仅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③在书面异议中,债务人还可以提出与债权人具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④债务人无法送达到。
7.申请书模板
8.支付令具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