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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检察:以“群众之力”守护“公共之利”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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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益监督质效,更加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入落实“三抓三促”行动,推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共同对该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并就相关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将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今年5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本市部分农资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无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种子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权益,对粮食安全也造成不利影响。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使调查结果更加贴近民心、反映民意,办案组邀请长期在农村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调查,并就种子包装容量等问题征求农民群众意见。


  为让公共利益相关者有一个平等、公正、透明的平台充分表达意见、发表观点,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办案组在村委会召开了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并邀请了3名市人大代表、12名农民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展示了证据材料,并对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农民代表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作物种子生产健康有序发展表示感谢。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后,在参会人员共同见证下,办案检察官向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为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效,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在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后,办案组再次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经过对全市农资经营店进行抽查,办案组看到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所有农资店都已下架过期、临期农资产品,完善了农资台账,并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引导诚信经营。


  

近年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嘉峪关市检察院依托和市人大建立的“人大代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农民代表参与案件调查、案件听证,案件整改效果评估,引导社会力量全过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执行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