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凉市华亭市法院西华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审执一体理念,深入开展“执源治理”工作,通过前移执行关口、前置财产保全、多方位督促履行等方法,落实案件执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审结案件主动履行率不断提升,有效减少申请执行案件增量,真正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从源头上助力解决执行难。截至目前,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7件,具有执行内容的67件,已经履行57件,申请执行10件,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仅为14.9%,“执源治理”成效显著。
以“合法保全”夯实执行之基
刘某诉梁某及梁某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审判团队及时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掌握被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履行能力,得知被告及其公司因受疫情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陷入三角债危机,遂向原告建议尽可能提供财产线索采取保全措施,保证案件后续履行。在审理人员建议下,原告得知被告及其公司起诉华亭某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正在某中级法院审理,且已保全了该单位账户,审判团队立即对被告享有的该第三人债权向审理法院发出通知进行了保全。9月8日,被告享有债权的案件判决生效,因前期执行保障关口前移,保全措施影响其申请债权执行,被告遂向原告足额履行了案件款60余万元,并主动缴纳了诉讼费用4900元。
以“主动履行”实现执行之效
9月7日,西华法庭开庭审理了辛某与赵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审判团队对存在主要争议的抚养关系进行调查,查明辛某和赵某某离婚时,确定其子辛某某应由赵某某抚养,但赵某某不积极履行抚养义务,辛某某只能由辛某继续抚养。开庭审理时主审法官对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调查,并对抚养费进行预判,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逃避法定抚养义务和规避给付抚养费责任的观点予以否定并耐心释法后,向接受抚养权一方提示回款风险,并根据经济能力提出最优调解方案,变更抚养关系的同时,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了辛某某未成年期间的全部抚养费,为履行抚养义务一方吃下一剂定心丸,有效化解了多年纠纷。
以“跟踪督促”保障执行之力
1月5日,西华镇什民村村民王某在为某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治疗结束后,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赔偿协议,但王某出院后通过委托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认为赔偿协议商定赔偿数额不足,遂诉至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未及时自觉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欲申请执行。审理团队向王某征求意见后,及时与被告沟通,协商履行方案,持续跟踪督促、上门提醒,同时告知失信风险。后被告按照约定方案缴纳了案件款,4月5日,王某顺利领取了赔偿款,保障其合法权利及时兑现。
下一步,西华法庭将继续巩固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成效,立足司法职能实践,以深化“三抓三促”行动实效铸牢忠诚警魂,牢固树立“审执一体”工作理念,有力激活治理“源动力”,跑出执行 “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