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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纾“法结”更解“心结” 司法为民不停歇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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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省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期盼,把服务群众与排查矛盾融合起来,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坚持学习和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路径,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活力,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以案释法巧化解




近日,张掖市山丹县司法局李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修渠引发的邻里纠纷。山丹县李桥乡某村需要修渠占地,而某村民不同意占自家地,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司法所受理此案后,及时同包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查看,向当事人、村社干部、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了解到矛盾的根源后,决定从打开村民心结,化解往日积怨的角度入手,采取“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和两家人谈心谈话。另一方面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劝说村民停止通过强行占地刺激村民的不当行为,同时又给该村民讲述了因小事不忍让造成大事故所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典型事例,告诫他要以大局为重,不要因小失大。在调解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下,该村民终于打开心结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耐心调解止纷争




近日,陇南市宕昌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据了解,张某将一套住房卖给郭某,合同签订后,郭某按约定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以该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及相关过户手续为由不愿支付尾款。为此,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郭某搬离该房屋,同意退还已支付的房款。由于郭某已对房屋进行装修,要求张某退还房屋装修补偿费。双方因房屋装修补偿费金额发生纠纷,多次沟通无果,遂向城关司法所申请调解。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经过,组织现场调解。调解员向双方讲解物权方面相关规定,一次又一次地致电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并就意见分歧点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经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情法结合促和谐




近日,平凉市静宁县司法局新店司法所顺利调处一起村民因建房占用公共道路引发的矛盾纠纷。9月11日,新店司法所接到孙湾村委会电话称,王湾社村民王某甲与王某乙发生矛盾,请求司法所处理。经现场走访调查得知,王某甲与王某乙是远亲也是近邻,两家一直相安无事。近期王某甲修房占用了部分公共道路,致使通行道路变窄,影响王某乙出行,因此双方矛盾产生。了解到详细情况后,工作人员带领双方当事人实地勘察,宣读相关法律条例,并分别进行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其中利害关系。经耐心调解沟通,王某甲同意拆除修建在道路上的建筑,保证王某乙正常通行。至此,一起纠纷顺利得以制止,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双方承诺一定会遵守调解协议书,并对参加调解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