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乐欢(化名)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悉,2023年2月,乐欢女士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想以一万元价格购买乐欢名下的一家闲置公司,需要其提供“八件套”,即:公司的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法人私章、对公开户许可证。乐欢便准备好“八件套”邮寄到对方提供的地址。两天后,对方收到了乐欢邮寄的“八件套”,乐欢不但没收到钱,反而被警察传讯至派出所,此时她才知道自己售卖给他人的公司账户在短短几个小时时间里过账千万余元,交易对方竟是涉诈账户。最终乐欢女士因随意售卖公司账户锒铛入狱。
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全面细致审查案件证据,对乐欢充分释法说理,详细说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乐欢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该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乐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我们通过梳理此类案件发现,像乐欢一样售卖公司账户,或为了所谓网贷随意向他人提供公司账户,以及向他人出借、出租、出售自己个人账户的犯罪行为大量存在,银行对公司账户、个人账户的管理存在漏洞。”办案检察官表示,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遂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银行加强监管,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针对相关问题专门安排部署开展了专项整顿活动,并建立相关长效工作机制。
检察官在此提醒:电信诈骗花样多,莫因小利失大节,公民个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及信息,切勿随意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企业如有闲置的对公账户应及时销户,切勿随意向他人提供。